“车窗抛物”?罚!枣庄薛城将整治这一违法行为|今日热讯

闪电新闻 2023-02-17 18:57:27


(资料图)

00:47

齐鲁网·闪电新闻2月17日讯 近日,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进行日常视频巡查时,发现一起“驾车时向道路上抛撒物品”的交通违法行为。李某某驾驶鲁DD5***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临山路路口等待红绿灯时,随手将一张卫生纸扔出窗外。随后,执勤民警通过车辆号牌联系到该违法行为人李某某,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,依法作出行政处罚。

根据有关规定,执法人员会对车窗抛物的不文明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,对有车窗抛物行为的乘车人处以50元罚款,对有车窗抛物行为的机动车驾驶人处100元罚款。

闪电新闻记者 刘印红 薛城融媒 郭俊池 苏婷 报道

标签: 行政处罚 小型轿车 根据有关规定 指挥中心

广告

Copyright ?   2015-2022 现在商场网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粤ICP备18023326号-5   联系邮箱:855 729 8@qq.com